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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37期)经开区环保分局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0-08-09 来源:
发生三甲基一氯硅烷原料桶流入松花江事件后,经开区环保分局立即根据日常管理档案和环评审批档案筛查可能具有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准备现场检查,同时等待市局的部署。7月30日,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哈环综〔2010〕47号)的精神和方案,环保分局当天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
经前期初步筛查,经开区辖区内无化工企业,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企业,尾矿库,污水塘(库),废旧放射源收储和稀土废渣堆等环境安全隐患企业。所以,环保分局出动8人次,主要对重金属类企业哈尔滨大东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医大药业有限公司以及哈供排水公司磨盘山水厂周边进行了检查。大东公司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医大公司尚未生产涉砷类药品。为确保哈供排水公司磨盘山水厂的正常生产,对其周边单位进行了检查,对于一家企业“三堆”未覆盖的行为,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经开区环保分局将继续进行排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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