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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哈尔滨开发区营造良好的勤俭行政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7-23 来源:
哈开委〔2008〕61号 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全市营造良好的勤俭行政环境工作部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2008年哈尔滨开发区营造良好的勤俭行政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2008年哈尔滨开发区营造良好的勤俭行政环境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哈发[2007]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2008年哈尔滨开发区营造良好的勤俭行政环境工作,根据《2008年全市营造良好的勤俭行政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以纠正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公务消费、职务消费,严格控制行政开支,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在开发区营造艰苦奋斗、勤俭行政的良好风气。 二、参加范围 1、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各部门。 2、管委会直属单位,包括创业中心、质监站、城管所、基础公司。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和《意见》要求,着力检查纠正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领导干部车辆配备及使用方面 1、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超标准、超规格乘坐车辆的问题,超编制配备车辆的问题。 该项工作(委机关的检查纠正工作)责任部门为机关服务中心,配合部门为办公室;直属单位各自负责本单位的检查纠正工作。 2、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工作变动或到新的工作岗位后,仍占用原单位车辆的问题;长期占用基层单位或与之有工作关系的下属单位及企业车辆的问题。 该项工作的责任部门为纪工委(监察局),配合部门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二)领导干部公务消费和职务消费方面 1、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接待客人和公务人员下基层工作超标准用餐问题;组织大型涉外活动超标准接待、超标准支出,造成经费浪费问题。 该项工作责任部门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借举办活动、学习班、召开会议等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实物和贵重礼品、纪念品等问题。 该项工作责任部门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配合部门为审计局。 3、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赞助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 该项工作责任部门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配合部门为纪工委(监察局)。 4、以会议、公务接待、学习考察和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或各种高消费娱乐等问题。 该项工作责任部门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配合部门为办公室、审计局。 (三)行政开支方面 1、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开发区预算管理责任部门为财政局,配合部门为办公室、各直属单位;机关行政经费支出预算责任部门为办公室,配合部门为机关各部门。 2、定额经费节支、超支情况,重点检查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办公费、交通费等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该项工作的责任部门为办公室,配合部门为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相关费用使用情况自查。 3、专项经费的使用及节支、超支情况。 该项工作的责任部门为财政局,配合部门为机关服务中心等专项经费使用部门(单位)。 4、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的具体措施及做法不力等问题。 该项工作的责任部门为办公室,配合部门为机关各部门。其中,直属单位的各负其责。 (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1、健全规章制度和完善工作规范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建立和巩固长效机制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该项工作机关的责任部门为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配合部门为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的各负其责。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纠正,情节严重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自查自纠情况务于6月30日前书面报管委会办公室。其内容包括自查自纠的主要措施、工作成效及意见、建议等。 (二)重点抽查阶段(6月16日至11月30日)。重点抽查分两次进行,7月1日至7月31日为半年抽查;10月6日至11月30日为年终抽查。由管委会办公室会同纪工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重点抽查部分部门、直属单位。抽查采取听汇报、核查审计账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并深入相关服务对象、下属企事业单位和宾馆、酒店及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被抽查的部门要有书面汇报材料,材料要突出被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对自查自纠问题的处理情况,对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勤俭行政环境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整章建制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本方案要求,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开展整章建制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于7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管委会办公室。 (四)通报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管委会办公室将综合情况报委主要领导、市营造良好勤俭行政环境工作推进办公室,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组织领导 成立哈尔滨开发区营造良好勤俭行政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张宏、胡永昌,副组长:刘明俊、冯耀东、师逸、费聿海、张立成、郭树范、宋五四、王明洁、张翼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宋五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刘丙德、孙瑛、孙莉莉、田玉文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纪工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机关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开发区营造良好勤俭行政环境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联系人:赵慧芝,电话:82296249)。纪工委(监察局)负责政策指导、受理举报(举报电话:82313452)和督促整改工作。财政局、审计局负责经费使用情况审核和财务审计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实事求是,坚持标准。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以查摆领导公车配备使用、公务消费、职务消费方面的问题为重点,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勤俭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督促检查,示范引导。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肃纪律、务求实效。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堵塞漏洞,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要及时做好选树先进典型工作,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推动开发区营造良好勤俭行政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把营造良好勤俭行政环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勤俭行政工作成果。党工委、管委会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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