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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平路集中区供热服务中心大修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招标公告(变更)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0-08-12 来源:
招 标 公 告(变更) 哈尔滨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供热服务中心大修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招标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编号:SG 包十:供热外网维修工程施工;包括外网直埋补偿器改检查井内放置等工程项目;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包十: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相关部门出具的压力容器安装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哈尔滨市清欠办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拟派建造师须具有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内需具有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1.2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3投标人必须满足《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哈建发[2007]37号)文件第十一条的规定,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2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留存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有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2.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开标室。 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开发区外网(http://www.kaifaqu.com.cn)、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8080)、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 hljztb.com)、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开发区合力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双拥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联 系 人: 吕 惠 电 话:0451-51834688 18946188177 日 期:二○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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